谁申请?
在香港注册的公司主体
香港证件(结婚证、出生证等)的持有人
需要委托内地律师、个人处理事务的香港人
因在内地诉讼需要获得涉港证据的当事人或律师
谁办理?
司法部委托公证人律师(制作公证文书)
司法部在港设立的机构(加盖转递章)
谁收件?
各级人民法院(涉及诉讼事宜)
各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涉及工商事宜)
各地民政机关(涉及婚姻、受养、继承等事宜)
其他机构(如银行、券商等)
涉港文件在内地的应用广泛,公证的办理程序和要求亦与内地公证处有较大的差异,本行将会持续发布有关公证的程序、常见类型和常见问题等资讯,敬请关注。
(许林律师行版权所有,未经许可,谢绝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