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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农贸市场打造成农村物流“中转站”
2015年10月14日 16:38 作者现代物流报 来源现代物流报 浏览2222
编者按:
为进一步推进农村集贸市场的规范化管理,加强农贸市场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维护农贸市场交易秩序,需要动员全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共同解决,切实把农贸市场打造成乡村地区的物流 “中转站”。
农村集贸市场是目前农村地区物资流通的重要渠道,是广大农民群众获取日常生产、生活必须品、出售农畜土特产品的“中转站”。对方便广大农村消费群体、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农民创收和增收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管理问题不容忽视
目前,在农村集贸市场管理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希望引起有关各方的高度重视。
市场开办者第一责任难以落实。市场开办者对市场物业管理、商品质量、交易秩序、清洁卫生和消费者投诉等负有第一责任。但是,绝大多数农村集贸市场开办主体不明确,多以挂靠地方政府或村委会,极少数归个人所有。归个人所有的市场开办者唯利是图,不管场内经营者是无照经营也好,假冒伪劣也好,市场开办者都可以视而不见。为了减少管理成本,市场开办者一般雇用临时人员来管理市场,这些管理人员文化水平低,缺乏管理经验,又未经过专门培训,很难胜任管理市场的工作。

经营项目繁杂,存在安全隐患。一是市场上质次价廉的商品充斥市场,这主要是因为农村消费者属于低消费群体,买东西只图便宜,而且识假辨假能力差,为其销售这类商品提供市场。二是在农村集贸市场内,食品经营户以大量天然经营的方式存在,经营食品极其落后,卫生条件根本无法得到保障,过期食品充斥市场,一整治就溜之大吉,而整治结束后死灰复燃,为有效监管带来诸多困难。三是经营场地卫生条件差,经营场地和经营设施简陋,卫生条件极为恶劣。

无照经营行为普遍存在,埋藏重大安全隐患。由于大多数经营者以“赶集”或走村串户的方式推销商品,有门面固定从事商品经营的相对较少,使无照或证照不齐而从事经营活动的人较为普遍。目前,绝大多数农村集贸市场没有相关检验检疫部门对上市的(除定点屠宰猪肉以外)的畜产品(包括牛羊肉、熟食制品、禽类胴体及熟食制品)水产品等食品进行检疫检验,致使这些肉食品得不到有效的质量保障,存在着重大食品安全隐患。

相关部门对市场的监管不力。市场监管涉及商务、公安、环保、畜牧、城管、卫生、工商等多个职能部门。实际上,各个部门的具体职责是什么,各地都没有进一步明确,各职能部门没有对号入座,即使知道自己的职责,也因为市场监管点多、面广、责任重大,也不愿意在市场管理上花精力、下功夫,有时遇到问题还相互推诿扯皮,很难形成市场监管合力。

有特色的专业化农村集贸市场不多。农村集贸市场普遍为综合性的低层次的农副产品和日杂市场,市场建设大众化,而有鲜明地方特色的专业化市场却很少。这就导致了市场的建设难以对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区域经济的增长起到显著的带动和引导作用。

多方努力解决问题
针对农贸市场存在的问题,需要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动员全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共同解决,切实把农贸市场打造成乡村地区的物流“中转站”。

落实第一责任,抓好前沿管理。通过召开座谈会,向市场开办者宣传第一责任的相关内容,使市场开办者明白自己不仅要抓好市场的物业管理,还要履行好市场第一责任人责任。通过与市场开办者签订市场管理责任书,明确市场开办者对市场内经营户证照、市场内安全、计量、维权、卫生等有督促和管理责任,对市场内的硬件和软件设施有建设和维护的责任。组织市场开办者学习教育,提高其觉悟,提高其社会责任感,自觉投入市场建设,使其明白,管好市场,就会实现目标一致,互利双赢。

调动各方面投资农村集贸市场建设,扩大农村集贸市场功能。农村集贸市场的建设不仅是依靠政府,更多的要依靠社会各界的力量,要多方面、多渠道、多层次筹集资金,鼓励个人、集体、外商多方投资于农村集贸市场的建设。市场建设要在满足使用功能和投资许可的基础上,以高起点、高标准、布局合理、功能齐全、式样新的要求,完善水、电、通讯、仓储、停车场等设施建设,通过科学合理的规划与建设,将农村集贸市场迅速从传统市场转变为现代市场,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入场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对各类农村集贸市场的规范和指导。只有让经营者先知法、懂法,最后才能守法,才能在全社会倡导诚信经营;只有让广大消费者知道自己有哪些合法权利,怎样才能有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才能在全社会掀起打假治劣的良好氛围;只有落实了市场开办者的第一责任,知道自己所应负的责任,才能改变对农村集贸市场监管的被动局面。

注重有特色的专业化市场的建设。专业化市场对于农村区域经济发展的意义十分重大。但是,它的建设决不能脱离其区域基础而盲目建设。因为其具有较高要求,需要较广阔的腹地、较高的门槛购买力、较佳的区位和相对较完备的基础设施条件。因此,应慎重考虑,在经过综合比较和优选的基础上,注意发挥区域优势,有步骤、谨慎地加快专业化市场的建设。

加强农村集贸市场的管理工作。各地应制定出台《集贸市场管理办法》,建立以乡镇政府牵头,城管、工商、卫生、经贸、环保、消防、建设、公安等职能部门参与的联合市场管理机构,对集贸市场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有效管理。充分发挥市场巡查人员的作用,定期或不定期地加大对农村集贸市场的巡查力度,重点检查主体资格、商品进货渠道、产品质量、产品价格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堵住假冒伪劣的源头。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和自我保护意识,打击不法商贩和违法经营者,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公平竞争,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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