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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物流企业韩进引发的“蝴蝶效应”:内部大幅裁员
2016年10月21日 14:50 来源物流时代周刊 浏览775
       当地时间10月19日下午,据韩国媒体报道,韩进海运在出售其核心资产之前,正在寻求削减一半以上陆上员工。而相关人员表示,韩进海运已经排除了对大规模裁员的任何形式的退休慰问福利的可能。

       此次裁员后,经当地法院批准出售的亚洲至美国航线上,将仅保留300名员工。

       此前航运界网曾持续关注报告有关韩进的相关事宜,具体的时间节点信息如下:

       8月30日,韩进海运债权人韩国产业银行拒绝追加资金支持,韩进海运停牌禁止股票交易。

       8月31日,韩进海运向法院申请破产保护。

       9月1日,当地法院同意韩进海运申请的破产保护。

       9月2日上午,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发布关于韩进海运的公示,决定对韩进海运启动重整程序。各船公司纷纷公开发布告客户书,将韩进海运引起的物流混乱降至最低。

       同时,部分港口扣押韩进船舶。为防止船只被扣,韩进船舶开始海上绕航行驶。

       9月6日,韩进集团计划将向韩进海运提供1000亿韩元(合计9100万美元)的资金来缓解由韩进海运面临破产所引起的航运混乱。

      其中包括韩进集团主席赵亮镐(Cho Yang-ho)个人资产的400亿韩元,以及将包括长滩、加州在内的海外码头的股份作为抵押筹资的600亿韩元。但是,该集团并不能够确定全新的注资能否帮助韩进海运度过此次危机。

     9月7日,注资生变。韩进集团官方人士称,之前承诺的由韩进集团向航运板块注资的600亿韩元,未获董事会的批准,具体的结果尚需周五进一步的商议。

     9月12日,韩进海运前任董事长崔恩瑛(Choi Eun-young)个人出资100亿韩元。

     9月13日,韩进集团主席赵亮镐(Cho Yang-ho)个人出资400亿韩元。

     9月18日,韩国政府无意援助,总统严厉批评,陷入财务困难的韩进海运,出售3艘货船,预料未来数周还有37艘货船将脱手。

     9月20日,韩进海运此前一直在全球各地港口等待停靠码头的近三分之一的集装箱船已经卸货,外界由此预计,年底假日季之前全球供应链中断问题将得到缓解。

     97艘船组成的集装箱船船队中,有28艘已在美国加利福尼亚、西班牙和全球其他国家和地区港口完成卸货。

     9月21日,为帮助尽快卸下滞留在韩进海运船上的货物,韩进海运的大股东大韩航空董事会于9月21日批准了向韩进海运提供资金的决定,并立即着手筹资。

     9月29日,韩进海运宣布,公司已获得大韩航空提供的600亿韩元(约合人民币3.6亿元)贷款。

     10月初,破产保护后韩进海运集装箱船首次靠泊中国港口。在获得大股东的资金支持后,全球各港口开始陆续允许韩进海运的船舶靠港。

     10月3日和10月8日,韩进海运旗下的“韩进绿洲”号和“韩进捷克”号停靠上海洋山港卸货,这是自8月31日韩进海运宣布申请破产保护后,首批被允许停靠中国港口的该公司货轮。

     10月7日,昌原地方法院接受了美国和新加坡燃料公司World Fuel Services自愿拍卖“韩进厦门”号的申请,而要拍卖船舶之前须禁止船舶移动,这使得法院裁定暂时扣押船舶。这是韩进海运旗下的船舶首次在韩国被扣押。

     10月14日,为偿还债权人资产,负责韩进海运破产保护的首尔中央地方法院计划最早今日出售韩进海运亚美航线资产。

      就具体资产,韩联社称主要包括人力资源及船舶、10家海外企业;而劳氏日报报道,涉及的资产主要可能是韩进海运亚美航线上的5艘集装箱船,以及人力资源与运营系统,10家海外企业及物流系统等。

      韩进海运的“蝴蝶效应”煽动到我国,合计欠我国沿海主要港口企业金额高达3个亿。

     作为进出口贸易以及航运市场的重要环节,韩进海运的破产对我国港口的影响很大,沿海主要集装箱干线港口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波及。

     中国港口协会高度关注韩进海运破产及该事件不断发酵对我国港口的持续影响。

     据了解,韩进海运破产不仅对我国港口正常生产秩序产生了短期影响,已进港待装韩进班轮的集装箱不得不倒箱更换船公司,多条航线不能按期开航使得正常班期受影响,一些韩进集装箱滞留港口堆场,而且港口企业涉及韩进海运的应收账款也面临无法追回的巨大风险,沿海主要集装箱港口企业涉及韩进海运的应收账款金额在3个亿以上,同时相关的商务纠纷将不可避免增加。

      为此,中国港口协会已向政府主管部门建议:

      一是希望由政府有关部门建立专门协调机构,尽快与韩国政府、韩进海运就所涉及的我国进出口商、港口企业等合理债权主张等进行统一交涉,尽可能减少我国相关企业的损失;

      二是对目前因韩进海运无力安排转运而滞留在码头的货物,建议口岸部门明确相关处理方法和操作流程,尽量对韩进海运的货物开通绿色通道,加快相关申报手续的办理;

      三是建议制订和完善应对诸如韩进海运破产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和措施,以保护我国港口进出口企业、港口企业等相关单位的正当权益,保障我国进出口贸易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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