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物流资讯 > 货代资讯
海关全面取消打印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
2018年04月11日 11:26 作者资讯公关部 来源中国航务周刊、厦门航运交易所 浏览1930
4月9日,海关总署发布公告称,为进一步深化海关通关作业无纸化改革,减少纸质单证流转,减轻企业负担,海关总署决定全面取消打印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出口退税专用)。

具体为,对2018年4月10日(含)以后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的出口货物,海关不再签发纸质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出口退税专用)。相关企业在2018年4月30日前尽快到海关打印4月10日之前预结关的、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的纸质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出口退税专用),原签发纸质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出口退税专用)相关系统,将于4月30日起停止运行。
 
名词解释
 
通关作业无纸化是指海关以企业分类管理和风险分析为基础,按照风险等级对进出口货物实施分类,运用信息技术对企业联网申报的报关单及随附单证的电子数据进行审核、征税、验放的通关作业方式。
 
为什么推行通关作业无纸化改革?
 
近年来,随着全球经济发展和信息技术进步,企业间交易往来的各类贸易单证也发生了巧妙的改变,其中最显著的一点,就是由传统的纸质凭证向电子凭证转变。从国际上看,许多发达国家也正在加快推进实行通关无纸化的步伐。例如,2009年7月起,欧盟海关全面实行电子报关,“欧盟统一报关单”以电子方式向海关提交。日本、新加坡等国家通过信息化系统,实现了绝大多数货物的无纸通关。通关作业无纸化已经成为世界发达国家海关的通行做法。同时,不断增长的进出口贸易量和有限的海关监管资源是一个矛盾。所以,我国主动运用先进科技手段和技术成果,推进通关作业全程无纸化,是适应形势、实现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同时也是与国际贸易通行做法接轨。
 
无纸化改革前后流程对比
 
原来:企业需要打印、复印相关单证到海关通关现场排队递单。海关审核后,需要对报关单进行人工纸质签章、审批作业。审核完毕,通知企业领取纸质单证,企业取得相关放行凭证后才能到监管场所和港口码头提取或发运货物。由于企业驻地、审单作业现场和货物存放现场往往不在同一地点,来回往返造成了很多不便。
 
无纸化改革后:企业只要申报电子数据,不用递交纸质单证,海关放行后同时向企业和货物存放现场发送电子放行信息,企业收到信息后直接办理手续,免去了企业往返海关现场和港区码头或监管场所和大量的现场排队时间。同时,改革后企业不需要打印纸质随附单证办理现场交单手续,也有效地节省了纸质单证打印、保存成本和现场交单的人力、交通费用。
 
海关通关作业无纸化改革大事记
 
2012年7月4日,在全国海关深入推进通关作业改革动员部署会议上,海关全面推开分类通关改革启动通关作用无纸化改革试点。
 
2012年8月1日,全国海关通关作业无纸化改革试点在北京、天津、上海、南京、杭州、宁波、福州、青岛、广州、深圳、拱北、黄埔等12个海关正式启动。
 
2013年4月11日,海关总署发布《关于深化通关作业无纸化改革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
 
2015年12月4日,海关总署发布公告,决定在全国开展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和撤销业务无纸化。自2016年3月1日起,除因计算机、网络系统等技术原因无法通过预录入系统办理报关单修改或者撤销的,海关不再以纸质方式办理报关单修改和撤销业务。
 
2017年2月3日起,海关总署决定将适用通关作业无纸化企业范围扩大到所有信用等级企业。
 
2018年4月8日,海关总署决定全面取消打印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出口退税专用)。

来源:中国航务周刊、厦门航运交易所
(如有版权问题,请联系修改!)
最新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