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核心功能与消防管控侧重点
1. 丙类厂房(生产场所)
核心功能:生产、加工、制造,建筑内有作业人员长期在岗。
消防管控重点:人员安全疏散,优先控制疏散距离、疏散宽度、安全出口数量,保障作业人员快速撤离火场。
2. 丙类仓库(储存场所)
核心功能:物料、成品存储堆放,建筑内人员少,可燃物存储量大。
消防管控重点:防火分区、单座仓库最大占地面积,控制可燃物存储规模,防止火灾大面积蔓延扩散。
提示:厂房内配套的中间仓库,要按照仓库标准执行防火分隔,不能直接套用厂房的防火分区规则。
二、丙类厂房范围(闪点≥60℃液体、可燃固体生产车间)
1、丙类第1项:闪点不小于60℃的液体生产部位
闪点≥60℃油品、有机液体提炼回收工段及抽送泵房;香料厂松油醇、乙酸松油脂部位;苯甲酸厂房、苯乙酮厂房、焦化厂房;甘油、桐油制备厂房;油浸变压器室;机器油、变压器油罐间;润滑油再生部位;每台装油量大于60kg设备的配电室;沥青加工厂房;植物油加工厂精炼部位。
2、丙类第2项:可燃固体生产车间
煤、焦炭、油母页岩筛分、转运工段、栈桥、储仓;木工厂房;竹、藤加工厂房;橡胶制品压延、成型、硫化厂房;针织品厂房;纺织、印染、化纤生产干燥部位;服装加工厂房;棉花加工打包厂房;造纸厂备料、干燥车间;印染厂成品厂房;麻纺厂粗加工车间;谷物加工房;卷烟厂切丝、卷制、包装车间;印刷厂印刷车间;毛涤厂选毛车间;电视机、收音机装配厂房;显像管厂装配工段烧枪间;磁带装配厂房;集成电路工厂氧化扩散间、光刻间;泡沫塑料厂发泡、成型、印片压花部位;饲料加工厂房;畜禽屠宰、分割加工车间,鱼产品加工车间。
三、丙类仓库范围(闪点≥60℃液体、可燃固体存储库房)
1、丙类第1项:闪点不小于60℃的液体储存
动物油、植物油、沥青、蜡、润滑油、机油、重油、闪点大于60℃的柴油、糖醛;瓶装成品白酒、白兰地成品库(完成全部生产,用于对外销售)。
2、丙类第2项:可燃固体储存
化学、人造纤维及其织物;纸张、棉、毛、丝、麻及其织物;谷物、面粉;粒径≥2mm工业成型硫磺;天然橡胶及其制品;竹、木及其制品;中药材;电视机、收录机等电子产品;计算机房已录数据磁盘存储间;冷库鱼、肉存放间。
四、关键消防规则差异小结
1. 疏散:厂房必须按作业人数核算疏散宽度,严格限制厂房内部任一点到安全出口疏散距离;仓库人员少,疏散要求宽松很多。
2. 防火分区:同等耐火等级条件下,厂房单防火分区建筑面积通常大于仓库;仓库除防火分区外,还严格限制整座仓库最大占地面积,厂房无“单座建筑占地”这一项强制控制指标。
3. 自动灭火增益:仓库设置自喷,整座仓库占地面积+防火分区面积同时翻倍;厂房局部设置自喷,仅局部防火分区面积增加,不是整体翻倍 。
4. 平面布置:厂房内可设置办公室休息室(符合分隔条件);仓库内严禁设置员工宿舍,办公室休息室设置要求更加严苛。
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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