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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就空运危险品的规管 (1) - 主要法例规管
2021年04月08日 10:01 来源香港许林律师事务所 浏览614
香港国际机场是世界上最繁忙及设备最先进的机场之一,更在2019年连续十年蝉联全球最繁忙的货运机场。即使受疫情影响, 2020 年香港国际机场的货物吞吐量仍达460 万公吨¹。
这些空运货物当中不乏不同种类的危险化学品。假如在运送的过程中未经正确处理,便有可能发生化学品泄漏或火警,对同机货物造成损害,甚至危及机组人员、物流人员的生命安全。
这系列文章将介绍香港对空运危险品的法例规管、危险品种类、运输限制、包装、标签、预备文件、规管对象、执法机构等,希望有助提高大家对空运危险品安全的认识。
空运危险品的法例规管
香港现行主要法例如下:
(a) 
香港法例第384章《危险品(航空托运)(安全)条例》(Dangerous Goods (Consignment By Air) (Safety) Ordinance)(下称「《有关条例》」);
(b) 
香港法例第384A章《危险品(航空托运)(安全)规例》(Dangerous Goods (Consignment by Air) (Safety) Regulations) (下称「《有关规例》」);及
(c) 
《技术指令》 (Technical Instructions) (下称「《技术指令》」)*
*《技术指令》指由国际民航组织理事会(Council of the International Civil Aviation Organization (ICAO))编印并不时更新的《危险品安全空运技术指令》(Technical Instructions for the Safe Transport of Dangerous Goods by Air) (内地译《危险物品安全航空运输技术细则》),当中包含了适用于国际民用空运危险品的详细规定。
有关条例及有关规例均要求空运危险品须符合当时适用的《技术指令》内的相关要求,而当时适用之《技术指令》的指明版本则载于有关规例附表的第I部。截至2021年3月10日,有关规例下的《技术指令》指明版本为2019-2020年版,惟《技术指令》的2021-2022年版已由国际民航组织发布,预计有关条例及有关规例亦将作出相关修订²。
下一篇我们将介绍什么物品归纳为「危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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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¹香港机场管理局国际民航交通量临时统计数字(二零二零年五月) 
 ²见香港民航处于2021年1月25日呈交予香港立法会经济发展事务委员会之立法会CB(4)388/20-21(03)号讨论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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